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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歌

你饮酒落泪 西北偏北 把兰州喝醉

 
 
 
 
 
 

天津市 南开区 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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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的意义

2012-2-4 14:28:01 阅读44 评论8 42012/02 Feb4

在厦门待的最后一个晚上,很多人醉了。三点的时候,我睡不着,在客厅和小赖坐着。他的酒似乎醒了一点。厦门的夜晚有丝丝的凉意,他赤脚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喃喃地问我,你说我们为什么要出去旅行。

我不记得我是怎样回答的了。我从来没有想清楚过这个问题。

10年的夏末,我在西塘,那是我第一次一个人出去旅行。我时常想,我们出发去旅行,是为了有一天能找到自己想要的生活。可同时我也在困惑着,是不是旅行也会使我们忘了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呢。

11年,我走的地方不多。只在年末的时候去了海南。冬日的海南格外温暖,我一向喜欢能看到海的城市。在海南西岛上,我度过了一整天的时光,躺在沙滩上,抱着椰子,吃着烤鱼,懒洋洋地晒太阳。大海很美。

可是,我也一直在想,除了那些路途和风景,那些想起来会让人微微暖了心思的回忆,旅行是为了什么呢?xulu说,生活在别处,可生活也在此处。安妮也曾经写过旅行能跳脱出日常的生活之类的句子,行走,应该带来思考。

可是,我仍然有许多处想不通。或者,因为我本身是个太怯懦的人,回过头面对的不过仍然是此间的生活,旅行本身并没有带给我过多的改变,虽然,带来过思考。

晓航第一次去厦门的时候给我的邮件里说这次旅行对于他意义重大,帮助他下定了一个决心,会有新决定。我问他旅行会带给人新决定吗,他说旅行本身不会,好的城市会。他说他想要在厦门生活,可能要重新把握生活的方向,有许多事情都要推倒重来。

毕业后三年,我回去厦门三次,都在冬天。这一次,我突然也动了要在厦门生活的心思。厦门的冬天格外的温暖宜人,从下火车的时候

作者  | 2012-2-4 14:28:01 | 阅读(44) |评论(8) | 阅读全文>>

给先生

2011-12-4 20:27:15 阅读17 评论0 42011/12 Dec4

前两天读完《丝之屋》,突然很想念福尔摩斯。

其实和那个故事无关,《丝之屋》里的福尔摩斯已经不过是略微形似而已。爵士笔下的那个男人早已经不再出现。

我零零星星地想着这些年痴痴念念你的理由,已经不记得了,好像你是不是个侦探都没有关系,你是否会拉小提琴,是否注射百分之七的可卡因溶液,是否有时候有些孩子气的戏剧化,是否放过那些犯人,是否擅长演绎法,甚至于你和华生医生间的友谊都已经不重要了。好像记着你只是一个习惯而已。可这习惯和其他所有的习惯都不一样,我还是无法准确描述出这种感情,可是我确信直到此刻我仍然深深爱着你。好像可以抵达灵魂一样地爱着你。

华生医生说:“我永远把福尔摩斯看作我所知道的最好的,最明智的人。”

谢谢你,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遇到你真是太好了。

曾经读到一个福学研究家写下的一段话,用作结尾:

“我们热爱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哪些东西?”

“当然我们热爱他生活的年代,一半记忆,一般模糊的维多利亚时代的舒适幻觉,煤气点燃的充实,无瑕的礼仪和典雅。世界勉强处于平衡,即将面临着粗暴干扰。但那个时代的人确信一切都很好:没有什么会变坏或变得更好……”

“但是除了时间、空间和对逝去事物的怀念外,还有别的东西说明着我们对歇洛克.福尔摩斯的感情。不仅彼时彼地,而且直到今天,他对于我们还是一种象征 —— 一种我们不具有但本应具有的品质的象征。他的形象足够遥远以致于产生一定可信度。我们把他视为对我们消灭邪恶和纠正错误(而邪恶和错误今天充斥世界)的渴望的一种完美表达。他是个超凡之人,给我们

作者  | 2011-12-4 20:27:15 | 阅读(17) |评论(0) | 阅读全文>>

武侠故事(二)

2011-11-16 19:19:11 阅读22 评论1 162011/11 Nov16

第一章 说故事的人(中)

马车的帘子猛然掀开了,下来的却是个胖子。那胖子身形不过六尺上下,看上去却足足有百八十斤,生得胡子拉碴,满脸横肉,凶神恶煞。靠着炉子的年轻妻子已经将头埋在丈夫怀里,不敢去看。胖子下了马车,朝屋子深处看了一眼,突然发现宁子安还在错愕地盯着他,眉毛一挑,似是要发作,又往屋里瞥了眼,然后狠狠地瞪着宁子安大声喊道“兀那小子,盯着老子干啥?”声音洪亮如钟,直震得宁子安耳膜嗡嗡地响。正不知该如何答,马车上又下来了个人。这次下来的是个瘦子,瘦瘦高高的,面色却温和,他对那胖子摆了摆手,说道:“莫要多生事端。”然后又俯身从马车里拿出了个檀木箱子,这才随着胖子一起向客栈走来。宁子安仍然忍不住想要看看这两人,他眼睛尖,看到瘦子拿的檀木箱子上赫然镶着几枚光亮的红宝石,箱子四个边角处则隐隐泛着绿光,似是翡翠。他虽然生在这北方小城,祖上却也曾是高门大户,家里祖传下来也有好些珍贵的珠宝,却从未见过色泽这样纯正的红宝石,只消上面随便一颗,怕就抵得小康之家五六年的开销了。那瘦子看来衣着华贵,步履稳重,又随手提着这样贵重的箱子,连他身边的胖子虽然生得五大三粗,此刻却也生出一股威严的气势来,宁子安心思细,又兼在客栈久了,见了太多往来的客人,想了想觉得这两人该是官府中人。他素来性情淡泊,所余乐趣也不过是在小店里喝杯清茶,晒晒太阳,和人聊聊天罢了,这时觉得两人像是官场上的人,便失了兴趣,又开始把目光转向窗外飞雪。

瘦子和胖子两人已经并肩走入店来,小二连忙上来招呼,就要去擦靠着火炉边的一张大桌子。他也看出这两人来头不小,特地挑了店里最漂亮最好的一张桌子。那瘦子却摆摆手,

作者  | 2011-11-16 19:19:11 | 阅读(22) |评论(1) | 阅读全文>>

武侠故事(一)

2011-11-15 20:18:28 阅读28 评论0 152011/11 Nov15

我一直想说一个故事。高中的时候和黑小孩,老卢一起写了一个武侠故事。那时候我开的头,编不下去的时候扔给老卢,他再编不下去就扔给黑小孩。我开了一个非常烂的头,老卢接得不错,然后黑小孩的故事我觉得比我们俩写得都要精彩一点儿。那时候是高二,接了一轮后,这个故事夭折了,但它却是我心里的一个梦想。那段时间是高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我有两个好朋友陪我编了一个梦想。

是的,写长篇一直是我的一个梦想。我记得小的时候我爱听故事,晚上若没有故事便睡不着,我失眠的毛病大概就是这么来的(笑)。后来读书遇到好多好故事,包括在漫画里遇到的。我有段时间特别痴迷于武侠,幻想自己是一个剑客,是一个侠女,后来公主叫我小侠,我非常喜欢这个名字,我们每个人能做的东西其实很少,但总有自己想要保护的人,所以我是这个小小的江湖里保护我最亲爱的公主的小小的小侠。

所以,这个故事是一个武侠故事,但也不全是。我一直试图构筑一个自己想要的世界。亲爱的黑小孩看完这个故事的一小个片段后说你不是热爱热血系的吗怎么写出个治愈系的故事来,学建筑的真是伤不起啊~我那时候特别开心,我还是个热爱少年漫的热血好姑娘,但我觉得一个好故事如果能给你治愈能给你一点儿帮助更加重要。

这是这篇武侠小说的第一章,我第一次写小说,非常不习惯,这个故事很可能某天就会夭折掉,我只希望我能把第一章写完。好,下面是正文,它送给我,黑小孩,老卢,以及我们最好的青春。

第一章  说故事的人(上)宁子安爱喝茶。总是在午后到小城正中央的客栈里坐下,要一壶清茶,安安静静地靠在窗边就能待一下午。到了傍晚的时候夕阳从窗口照

作者  | 2011-11-15 20:18:28 | 阅读(28) |评论(0) | 阅读全文>>

考G的日子小记

2011-8-20 23:37:46 阅读41 评论1 202011/08 Aug20

十月份考新G,今天终于好好地复习了一天。

去年十月买到红宝,一转眼已经快一年。认真想起来,不是没有过意气风发的时候,深夜的时候对自己说,要去美国,要去荷兰,要去看看那个由教堂改造的书店,要去看一个更大的世界,要成为一个让自己更喜欢的人。可是白天的时候总是轻而易举地放纵自己的懒惰,我太容易惯着自己,于是这么一拖拖了一年。

好像一直是懒散的人,纵着自己的性子,可这不应该成为理由。即使是高中的时候,也是学得随心所欲,漫不经心的感觉。那个时候运气多么好。高三读《神雕》,一本书明晃晃地放在桌子的最上端,自习时老王走过来,翻了一会儿,然后笑眯眯地对我说,我读书的时候,比你看得还狠。也许,只为这句话,我当时就爱上了他。

可偏偏又是一个多么矛盾别扭的人。行动上懒惰,心里却始终没有办法原谅自己。在考场上选择取消成绩的时候,没有办法释怀地恨自己。本来,本来应该能做得更好吧,可是,最后却总是这个样子,一次又一次。那时候的感觉,好像刻在心里一样,到现在都耿耿。我好像一直容易记住那些不好的事,出丑的时候,做错事的时候,说了不恰当的话伤了人的时候,忘都忘不掉,像刺一样地扎在心里,可心里怎么后悔怎么恨,行动上却还一次次地让自己后悔,多么傻。

即使和朋友笑起来说取消成绩的事的时候,心里也一直是芥蒂着的。可是朋友都那么好。特别谢谢照照,你曾经温暖了我所有的时光。

就好像高二时小赖说,披荆斩棘,并肩作战。每次难过时总用来慰藉自己。

终于是下定了决心,要好好地把它考好,要不纵容自己地认真去做一件事情。申了一个新浪微博,没有告诉任何人账号,只是每天记录下备考的心情,也许只为了提醒自己,这一次,一定要做好。

作者  | 2011-8-20 23:37:46 | 阅读(41) |评论(1) | 阅读全文>>

插画和其他

2011-5-18 13:45:05 阅读76 评论2 182011/05 May18

前一阵子,突然饶有兴致地给自己买了宫崎骏的两本手稿和一些邮票。我有一点点收藏癖大概是哥哥影响的。年少时哥哥有个很大的抽屉,放满了他喜欢的东西。他和我不同,从小细致,他的书本都小心翼翼地用透明胶把边封起来,所有物什整整齐齐,只是倒霉了有我这个太能破坏的妹妹。哥哥收藏的东西特杂,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有一摞雪糕纸。他一向好耐性,吃雪糕的时候从来不撕齿状的边,而是小心地扯开,这样吃完雪糕,包装还是完好无损的。然后用大厚书将它压平了,一张张收集起来有整整一叠,五颜六色的,特别好看。可惜姨丈没有哥哥的趣味,搬家的时候把他抽屉里的好些东西都当做是垃圾给扔了。

那大概是最初在我心里奠定的对美的物品的喜爱。学了建筑后,真真是被线条痴迷住了,迷恋各种手稿图。寝室有个姑娘画画画得特别美,是在她身上,我觉得学画的女孩子从内而外地透出一种优雅的气质来。在她那里看到了一本插画集,后来对插画的喜爱,一发不可收拾。

遇到的最喜欢的插画家是荷兰的Anton Pieck。是真正一见倾心的喜欢。他的水彩和黑白画都特别美。多半是欧洲小镇的场景,让人难忘的是他笔下的人,表情,色彩,动作,都自自然地生出一种温柔来。后来在网上看到一些关于他的描述,有两个词用得真好,童话和乡愁,非常有意境。看他画的时候,觉得心底特别特别的柔和。土豆上有个视频,是Anton Pieck 博物馆,一些老人在里面,有一个画面是他们在翻一本非常大的册子,我那个心动啊,真想飞到荷兰去。不过,荷兰真是个好地方,看到过马斯特里赫特的照片,运河,街道,和改造成书店的教堂,美得不得了。

乌克兰有个插画家molesca。

作者  | 2011-5-18 13:45:05 | 阅读(76) |评论(2) | 阅读全文>>

有朋在远方

2011-5-4 11:02:41 阅读52 评论0 42011/05 May4

小赖更新的qq签名,有朋在远方。我们千里迢迢地默默想念或者相见,都是非常温暖的事。

在若干天以前,我还纠结于方案,心情无比烦躁的时候,小赖在远方,在视频里,陪我聊天。他在那一头戴着硕大的黑框眼镜,即使两年未见,心里涌起的,还是那一份熟悉和亲切。突然眼睛微微地有点湿,看到他,真好。无论他胖了又瘦了,瘦了又胖了,小赖还是那个小赖,有点傻傻的小赖。知道即使相隔遥远,始终有人惦念和关心,这份友谊,自相识起,就未曾变过。

英才的几个好朋友,在我心里,是非常非常珍贵的存在。后来我们毕业了,散在最北最南的都有。毕业的时候,小希说,要买一张地图,把每个人的位置标好,我当真买了,贴在家里的墙上,看着地图上的名字,计划着我该怎样去见他们。朋友在远方,见面太不容易。我时常算起时间,很多人自高三毕业后就再未相见,已经三年,可高中也不过三年而已,那在我心里痴痴念念,无比缅怀的也不过三年而已。时间太快太凌厉。

可即使三年过去,即使不见面,即使你们在远方,我在qq上,在电话里,还是时常觉得你们没有变。前些日子,因为一些事情,照照和我说,这事你放在心里这么久,真是难为你了。我在这头,一下子觉得又酸楚又坦然。好像回到了从前,他给我打一杯杯的水,陪我一遍遍说话,一圈圈在田径场里走的日子。心底觉得温柔起来。我在qq上对照照说,你是万年淡定温暖的最最最好的照照。他说这修辞好长啊,不过我表示很喜欢。他的温暖软软的,像他的名字一样是最最和煦的阳光照拂在身上,很淡然,很舒服。于是安了心,英才的这些朋友,真正让我觉得无比安心和妥帖的,只有照照和阿智。照照是淡然,而阿智,大概因为走在他

作者  | 2011-5-4 11:02:41 | 阅读(52) |评论(0) |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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